甲方(出借人): ,身份证号码 ,手机号码 ,地址 。
乙方(借款人): ,身份证号码 ,手机号码 ,地址 。
丙方(保证人): ,身份证号码 ,手机号码 ,地址 。
一、出借金额: 元(¥ ),出借方式为(现金/银行转账/微信/支付宝)。
二、乙方保证将借款用于合法用途。
三、借款期限为 ,自 年 月 日起,至 年 月 日止。借款利息为 ,本金及利息的偿还方式为 (一次性/分期)。
四、乙方分批次还款时,按先利息、后本金的顺序结算。
五、分期还款时,乙方逾期偿还任何一期本金及利息的,甲方有权主张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一次性偿还。不论乙方以何种形式逾期未还款的,除借款本息外,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的诉讼费、律师费、保单保险费、差旅费等)。
六、丙方明确知悉本合同签订的所有背景及意图(选择适用:且知晓借款人存在以新贷还旧贷情形)。丙方自愿就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,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、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,保证期间为三年。
七、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,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,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八、各方均同意,以在本合同中载明的手机号码、地址作为通讯、联络以及法律文件送达等的有效联系方式。按照已载明地址邮寄的文件,另一方是否收到或是否签收,自文件寄出之日起满三日均视为送达。以短信方式发出的信息,手机记录显示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。任何一方变更上述联系信息时应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对方,否则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。
九、本借款合同一式三份,甲、乙、丙方各执一份,均具有同等效力。
甲方:
乙方: (签名捺印,附身份证复印件)
丙方: (签名捺印,附身份证复印件)